5月1日起 医保领域信用主体将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信息目录
2024-04-30 15:42:51          来源: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鲁颖 | 作者:田韬          浏览量:1282

近日,记者从医疗保障部门获悉,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为5年。

据了解《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内容规定,全省使用统一的信用评价规则对医院、零售药店、医保参保单位、个人等信用主体动态进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评价结果的动态变化作为信用记录存档。医保信用评价由加分模块和扣分模块组成,信用级别设为优级、良级、中级、差级四级。被医疗保障信用评价结果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应当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信息目录,实时推送至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湖南)”网站,为各级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联合惩戒提供数据支撑。

武陵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金平:

医保新规实施之后,将有助于促进医疗保障基金更加安全、高效、合理地使用,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更加严厉地打击欺诈骗保、过度诊疗等问题,促使各医疗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责编:鲁颖

一审:张耀文

二审:谌峋利

三审:邱伟

来源: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媒体关注
品武陵
武陵新闻
我要报料

  下载APP